中国富豪指示2名新加坡人
59岁的团长(化名)在2017年被控三项抵触住宅房地产法令的控状,指他授意新加坡公民小明(化名)和小梅(化名)帮他买了3套位于东海岸路,总值600多万新币的有地豪宅。
据悉,团长是通过投资移民计划获得新加坡PR身份的。小梅曾经为团长的公司工作,小明则为团长的公司提供会计服务。
东窗事发后,团长向法庭申请在保释期间前往印尼,获得了法庭的批准。然而团长到了印尼后,直接就飞回了中国,根本就没有返回新加坡,法庭随后发出了逮捕令。
团长这一逃就是7年,直到今年3月1日再入境新加坡时才被抓。
中国富豪有上百件公司的股份
据悉,团长在中国拥有上百家公司的股份,在印尼、老挝和泰国经营钢铁生意,每年都有700多万新币的收入。
当时团长在新加坡有两家公司,都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的。他计划在新加坡购买有地私宅,随后再把私宅拆除改建小型公寓来卖。
2007年到2008年期间,团长先指示小明买了两套豪宅,又指示小梅买了另一套豪宅,这3套豪宅的价格分别为155万新币、230万新币和240万新币。
这只是07年的价格而已,到了今天,这几套豪宅的价值估计要翻倍了。
改建计划预计有5000万新币利润
当然,这3套豪宅都是团长出钱买的。他计划买下那一排7栋私宅,并改建成公寓。
小明预计这个改建计划能带来5000万新币的利润,而团长也答应把20%的利润分给两人。因为团长不是新加坡公民,所以只能好小明和小梅代买。
几年后,团长的侄儿和儿子都服完兵役,并拿到了新加坡国籍。小梅和小明就在2012年和13年把2套豪宅“转卖”给了2人。但实际上,都是团长出的钱。
小明已被判入狱两年三个月又三周和罚款3000新币。小梅也已认罪服刑。
总结
万事通说句心里话,如果真的有这么多钱,还想买新加坡的私宅,去圣淘沙买不就好了?虽然贵了点,但至少不违法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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