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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69例!陪读妈妈在新加坡遭恶房东赶出家门,带孩子睡楼梯间!房东:你有六宗“罪”!

万事通教育发布 - Apr , 07 , 2022      浏览量:

万事通曾报道过不少在新加坡租房的房客遇到奇葩房东的经历。(详情点击:新加坡房东太奇葩:才住一天就赶人、随意动我东西、污蔑我们藏毒、还不想退我支付的$800!)


有很多通心粉留言说,相比租住一个房间和房东同住,组一整套可以避免很多纠纷。但今天万事通要讲述的这位中国陪读妈妈就是要租整套组屋,但还是遇到了糟心事!






陪读妈妈被房东断电、锁门外

带着孩子在楼梯间过夜


来自中国的51岁陪读妈妈余女士,陪着孩子来新加坡求学。她在网上看到了一个租房广告,是位于义顺5道的一套四房式组屋单位,因为觉得房子符合自己的要求,于是余女士和房东签订了一年的租约,租约从2022年4月1日开始,每月的房租是2600新元。


不过余女士在和房东商量之后,房东同意她和孩子于3月20日提前搬入租住的房子。这套房子的房东是一对夫妻,在租房子的时候,房东告诉余女士他们夫妻二人三月底要出国。但是迄今为止,男房东还住在余女士租住的房子里。



最让余女士感到气愤的是,在余女士入住不到一周之后,也就是3月24日、25日,房东又在安排其他人上门看房子,打算把房子租给别人!


更让余女士没想到的时候,就在昨天(4月6日),余女士起床后发现,房东把水电都切断后出门了,还在房门上贴了纸条:“我们的律师信,你已经收到,请你于4月7日前搬出此单位。如不履行、后果自负。”



余女士不理解房东在干什么,但当她中午到楼下打包食物后,也就外出15分钟后回家,就发现自己租的房子的大门上加了一把锁,她被房东反锁在外面了。


无奈之下,余女士只能报警,警察到场调解后,房东仍不愿意让她进门。余女士当晚到警局备案后,就无家可归了,只能带着儿子坐在楼梯间过夜。





互相嫌弃对方东西多

成为双方的主要矛盾


余女士表示,当时跟房东租下了一整套组屋,房东表示会锁起来一个卧室。那她理解的就是,除了锁起来的卧室,其他空间都是余女士可以使用的。


所以她搬进去后要求房东清理下客厅和厨房的物品,自己可以更好利用这些空间。但是房东非但没有收拾,还嫌弃余女士和孩子带的行李太多了。



余女士表示,自己只有6个行李箱还有几个纸箱装着一些日用品,而且这些行李她都放在自己的卧室了。





房东表示已经发律师函

余女士应该搬走


可能是因为互相嫌弃东西多而导致双方都对对方有意见,房东更是夸张到给余女士发布律师信,在信里房东指责余女士“严重违反了租客的行为规范以及义务”,所以要求余女士在7天之内搬离。


这封律师信余女士是3月31日收到的,而房东表示在她搬进来后,在3月23日已经通知她,希望停租,意味着希望终止租赁协议。


律师信里也提到,余女士在3月25日之前撤销申请成为该组屋水电费账号注册人的程序。


房东表示,基于以上情况,租赁合约已经最迟在2022年3月25日,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终止。


房东的律师信还提到房东不堪其扰,指余女士提出终止合约后,也违反了“一个租客的行为规范以及义务”,对房东造成滋扰,所以才通知她在7日内搬离。


总之,律师信上列出了房东认为余女士违反行为规范的6大指控:包括威胁赶走屋主、自行处理单位内的所有家私、称将不支付房租还有表现粗鲁等。



但是对于房东的说法,余女士根本不承认曾有所谓的终止租赁协议,还说房东单方面安排其他人上门看房子,之所以撤销成为该房子水电费账号注册人的程序,是认为她只能多住两个月左右,所以没必要转换单位供水电合同注册人了。


现在无家可归的余女士表示,目前租房不容易,所以希望自己能有两个月的时间找新住处。而且自己已经转过2600新元给房东作为4月份的房租。



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,通心粉们,你们怎么看待余女士被房东赶出家门,无家可归这件事呢?戳“留言”跟大家聊聊吧!